韩克玉,男,出生于1964年11月,山东莱州人,济南大学副教授,1985年毕业于山东大学。
主要研究领域为合同法、侵权行为法。连续八年获得济南大学教学贡献奖。多次获得教育部、山东省和学校的科研奖励,发表学术论文40余篇,主编参编学术著作5部。
担任济南大学法律顾问24年,为学校挽回或减少经济损失3000余万元。先后在山东省第四律师事务所、山东文瀚律师事务所、山东演达律师事务所执业,主要诉讼代理方向为合同、侵权、和房地产。担任过山东省会大剧院管理公司等多家公司法律顾问。现任山东省司法厅专家委员、省律师协会律师业务评审委员会专家委员、山东省政府采购办招投标专家委员。2015年1月至2016年7月挂职济南市中区法院副院长。